索引號: | 003251796/201902-00159 | 信息分類: | 規(guī)范性文件發(fā)布 |
發(fā)文機關: | 縣政府辦公室(縣外事辦) | 主題分類: | 農業(yè)、林業(yè)、水利 |
成文日期: | 2019-02-01 | 發(fā)布日期: | 2019-02-14 |
發(fā)文字號: | 郎政辦秘〔2019〕8號 | 有 效 性: | 已失效 |
標 題: | 【已失效】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郎溪縣林權收儲擔保基金實施辦法的通知 | ||
政策咨詢機關: | 縣林業(yè)局 | 政策咨詢電話: | 0563-7012501 |
索引號: | 003251796/201902-00159 | ||
信息分類: | 規(guī)范性文件發(fā)布 | ||
發(fā)文機關: | 縣政府辦公室(縣外事辦) | ||
主題分類: | 農業(yè)、林業(yè)、水利 | ||
成文日期: | 2019-02-01 | ||
發(fā)布日期: | 2019-02-14 | ||
發(fā)文字號: | 郎政辦秘〔2019〕8號 | ||
有 效 性: | 已失效 | ||
標 題: | 【已失效】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郎溪縣林權收儲擔?;饘嵤┺k法的通知 | ||
政策咨詢機關: | 縣林業(yè)局 | ||
政策咨詢電話: | 0563-7012501 |
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
郎溪縣林權收儲擔?;饘嵤┺k法的通知
郎政辦秘〔2019〕8號
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郎溪縣林權收儲擔保基金實施辦法》業(yè)經縣政府第21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予印發(fā)施行。
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2月1日
郎溪縣林權收儲擔?;饘嵤┺k法
第一條 為切實解決涉林專業(yè)大戶、家庭農場和林業(yè)企業(yè)生產經營的融資難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共宣城市委辦公室 宣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fā)〈關于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等法律法規(guī)和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縣政府設立林權收儲擔?;穑闪⒗上h林權收儲擔?;鸸芾砦瘑T會(以下簡稱基金管理委員會),下設郎溪縣林權收儲擔?;鸸芾碇行模ㄒ韵潞喎Q基金管理中心),設在縣林業(yè)局,為全縣符合國家產業(yè)政策和環(huán)境保護標準的有市場、有效益、守信用、風險可控的涉林專業(yè)大戶、家庭農場和林業(yè)企業(yè),向金融機構申請短期貸款提供林權收儲擔保,獨立承擔貸款擔保責任。
第三條 林權收儲擔保基金(以下簡稱擔?;穑﹣碓礊榭h財政資金撥入和其他合法來源。
第四條 基金管理中心向受保對象收取擔保費。擔保費一律在簽訂擔保合同時一次性收取。年擔保費率為0.96%,擔保費按月計算,收取標準為:貸款擔保額×年擔保費率÷12×擔保月數。
受保對象必須按規(guī)定繳納擔保費,受保對象不繳納擔保費,基金管理中心有權拒保,相關合作銀行不得發(fā)放擔保貸款,否則擔保無效。
第五條 受保對象和條件。受保對象為全縣涉林專業(yè)大戶、家庭農場和林業(yè)企業(yè),且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身體健康,具備一定的勞動技能和創(chuàng)業(yè)能力,無違法違紀等不良行為記錄,信用良好,無民事經濟糾紛,具備還款能力,在銀行無不良信用記錄;
(三)配偶愿共同承擔還債責任(無配偶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四)具有較好市場前景的涉林項目,合法經營,有林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林地經營權流轉證,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產業(yè)符合國家產業(yè)政策和環(huán)境保護標準;
(五)受保對象應向基金管理中心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林權抵押。
抵押物的評估價值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中心保證金額的2.5倍,抵押期限不得短于保證期限。
抵押物應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且不得為法律禁止流通物或限制流通物。
受保對象應當與基金管理中心簽訂書面抵押合同。
第六條 涉林專業(yè)大戶、家庭農場和林業(yè)企業(yè)可以根據生產規(guī)模和經營狀況的具體情況予以50萬元以下的貸款擔保額度。
第七條 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1年。
第八條 貸款利率不高于合作銀行同檔次貸款利率。
第九條 借款人應將貸款用作涉林專業(yè)大戶、家庭農場和林業(yè)企業(yè)的生產流動資金及購買農機裝備、建設配套設施等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條 貸款程序按照本人自愿申請、基金管理中心審核、基金管理委員會核批、基金管理中心承諾擔保、銀行核貸等步驟分步進行。
(一)自愿申請。申請人持戶口簿、身份證、《營業(yè)執(zhí)照》或適度規(guī)模生產證明材料、配偶共同還債確認書(無配偶證明材料)以及林權評估報告等材料,向郎溪縣基金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并如實填寫《郎溪縣林權收儲擔?;鹳J款申請表》及其他相關材料。
(二)基金管理中心審核。基金管理中心對申請人生產經營狀況、家庭經濟收入狀況、身體狀況、生產經營場地設施、有無不良行為等進行調查核實,形成初步調查意見,報基金管理委員會核批。
(三)基金管理委員會核批。基金管理委員會根據基金管理中心的初步調查意見作出是否準予擔保貸款的核批意見。對準予擔保貸款的,批轉基金管理中心提供貸款擔保;對不予擔保貸款的,由基金管理中心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四)基金管理中心承諾擔保。基金管理中心對基金管理委員會核批的準予擔保貸款的申請人,根據其申請貸款額度、實際資金需求量和抵押物價值等情況,確定貸款擔保的數額和期限,并與申請人簽訂抵押合同。
(五)銀行核貸。貸款銀行按照貸款程序對貸款申請資料進行審核,從收到申請資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給予申請人正式答復。符合貸款條件的,貸款銀行分別與借款人和基金管理中心簽訂借款合同和保證合同,并辦理貸款發(fā)放手續(xù),按貸款數額一次轉入借款人在貸款銀行開設的活期儲蓄存折或基本帳戶。不具備貸款條件的,應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第十一條 銀行擔保貸款的總額控制在擔?;鸬?/span>10倍以內。單筆貸款保證合同期限與借款合同期限一致。
第十二條 借款人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自覺接受基金管理中心和貸款銀行的監(jiān)督和檢查;
(二)按規(guī)定支付擔保費,及時還本付息;
(三)誠實守信,嚴格履行約定的義務,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文明經商、守法經營、按章納稅;
(四)不得惡意逃避貸款債務,一經發(fā)現,將記入信用檔案,并依法追究相應的責任。
(五)運用貸款資金發(fā)展林業(yè)生產。
第十三條
基金管理委員會職責包括:
(一)負責林權收儲擔?;鹳J款擔保工作的宣傳、組織和落實,制定有關具體操作規(guī)程,協調落實相關政策;
(二)定期組織經辦銀行、財政局、基金管理中心等成員單位召開林權收儲擔?;饦I(yè)務溝通會,及時掌握基金貸款出現的問題,研究完善管理辦法;
(三)展期申請認定;
(四)林權收儲擔?;鹳J款的核批工作。
基金管理中心的職責包括:
(一)積極宣傳林權收儲擔?;鹳J款政策,指導申請人填寫相關表格和辦理相關手續(xù);
(二)為借款人建立擔保貸款檔案,記載其信用情況。因申請人不符合貸款擔保條件而不能提供擔保的,應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三)擔保對象的審查;
(四)根據申請人經營項目的盈利前景及其他情況,確定貸款擔保的數額和期限;
(五)《保證合同》和《抵押合同》的簽訂和履行;
(六)協助銀行做好林權收儲擔?;鹳J款的催收工作;
(七)負責擔?;鸬墓芾砗瓦\作,建立基金風險預警管理體系。與貸款銀行建立定期協調會制度,保持聯系,溝通信息,及時了解林權收儲擔?;鹳J款銀行貸款情況;
(八)負責代償后貸款的清收工作。
(九)完成基金管理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貸款銀行的職責包括:
(一)確保發(fā)放林權收儲擔保基金貸款所需的資金和額度;隨時掌握本行開展林權收儲擔保基金貸款業(yè)務的情況和存在的問題;
(二)結合本行實際情況,積極開展林權收儲擔?;鹳J款業(yè)務。按照貸款程序對貸款申請進行審核,對不符合貸款條件的,應向貸款申請人說明理由;
(三)為申請貸款的涉林專業(yè)大戶、家庭農場和林業(yè)企業(yè)提供開戶和結算業(yè)務;
(四)定期與借款人聯系,了解其資金使用和經營情況,提供必要的財務指導;
(五)對貸款資金的用途進行監(jiān)督、審查,對挪作他用的資金有權提前收回,并追究借款人的違約責任。
(六)提前20天將借款人到期情況通知基金管理中心;
(七)完成基金管理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四條 基金管理中心以林權收儲擔?;馂榛A,對貸款提供擔保責任。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還款義務,由基金管理中心根據與經辦銀行的約定,用林權收儲擔?;鹇男写鷥斬熑?。
貸款到期不能償還且貸款銀行不同意展期的,首先由貸款銀行組織催收,基金管理中心予以協助。借款人逾期未履行還款義務的,貸款銀行給予10天寬限期,若借款人在寬限期內仍未履行還款義務,則由貸款銀行向基金管理中心提出要求代償通知書,基金管理中心查實后根據與經辦銀行的約定履行代償責任。
基金管理中心代償后,按抵押合同的約定依法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追償,清收貸款本息。清收到位資金返還到基金管理中心。
第十五條 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基金管理中心不承擔保證責任:
(一)貸款銀行與借款人變更合同而未經基金管理中心書面同意的;
(二)貸款銀行允許借款人轉讓債務而未經基金管理中心書面同意的;
(三)貸款銀行允許借款人展期而未經基金管理中心書面同意的。
第十六條 林權收儲擔保基金貸款管理。貸款銀行林權收儲擔保基金貸款不良率達5%時,應停止發(fā)放新的貸款,擔?;鸫鸀榍鍍斀档唾J款不良率后,可恢復受理貸款申請。
第十七條 擔?;饘涋k銀行林權收儲擔?;鹳J款擔保代償率達到擔?;?/span>20%時,應暫停對該行的擔保業(yè)務,經與該行協商采取進一步的風險控制措施并報經基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后,再恢復擔保業(yè)務。
第十八條 縣紀委監(jiān)委、財政局、審計局、金融辦、人民銀行要積極支持銀行開展林權收儲擔?;鹳J款業(yè)務,加強對擔?;鸬谋O(jiān)督檢查和審計工作,共同防范和控制風險。
第十九條 本實施辦法由郎溪縣林權收儲擔保基金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